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his接口及改造、共享中心药房接口改造、传染病预警监测his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接口及改造:
根据安徽省药监局 药监办******医院在全省第一批中药信息化追溯试点单位中。按宣城上级单位要求需尽快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医院his实现对应接口功能。
(2)共享中心药房接口及改造
根据宁国市卫健委相关工作安排要求,两家公立医疗机构配合************医院his实现对应接口功能。
(3)传染病预警监测his接口及改造
根据宣城卫健委 宣疾控〔2024〕47号 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集成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疾控《关于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城卫健委《转发省疾控局关于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疾控《关于调度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今年宣城内完成部署工作的15家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的要求》,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规范(施行)》,完成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和接口改造。
预算金额:人民币21万元
******医院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his接口及改造、共享中心药房接口改造、传染病预警监测his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理由如下:
中药饮************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承建,仅原系统承建商具备软件授权和技术改造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一条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西大道2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6 日至2024年 12月12 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医院
联 系 人: 巴红毅
联系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医院
2024年12月6日
******医院
******医院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his接口及改造、共享中心药房接口改造、传染病预警监测his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接口及改造:
根据安徽省药监局 药监办******医院在全省第一批中药信息化追溯试点单位中。按宣城上级单位要求需尽快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医院his实现对应接口功能。
(2)共享中心药房接口及改造
根据宁国市卫健委相关工作安排要求,两家公立医疗机构配合************医院his实现对应接口功能。
(3)传染病预警监测his接口及改造
根据宣城卫健委 宣疾控〔2024〕47号 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集成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疾控《关于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城卫健委《转发省疾控局关于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疾控《关于调度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今年宣城内完成部署工作的15家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的要求》,按照《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集成和api接口规范(施行)》,完成院内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和接口改造。
预算金额:人民币21万元
******医院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his接口及改造、共享中心药房接口改造、传染病预警监测his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理由如下:
中药饮************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承建,仅原系统承建商具备软件授权和技术改造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一条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西大道2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6 日至2024年 12月12 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医院
联 系 人: 巴红毅
联系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医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