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义安经开区道路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JZB-2025-007)作出如下澄清:
1、问题:P36页 评标办法-服务设备配备 得分是否需要提供“项目需求”内的服务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需要提供,否则该项不予计分。提供方式同评标办法要求:1.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必须是供应商;还需提供车辆照片和体现车辆年检合格、使用年限及车辆种类区别的证明材料。2.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扫描件以及行驶证所有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涵盖本次招标时间);还需提供车辆照片和体现车辆年检合格、使用年限及车辆种类区别的材料。3.电动快速保洁车和板车没有行驶证的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4.其中车辆重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既可。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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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