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2025AFFAZ001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02月11日
合肥盐业冷链食品加工中心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甘泉路39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捌拾万零叁仟玖佰柒拾贰元捌角陆分(******.86元)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交货及安装总周期为6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99号自由舱公寓120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捌拾肆万陆仟陆佰陆拾贰元伍角捌分(******.58元)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交货及安装总周期为6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有限公司
******街道亳州路240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袁成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A座1802室,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