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5年建设工程、资产管理类法律顾问专项服务项目(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学院2025年建设工程、资产管理类法律顾问专项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ZB******0),于2025年2月12日在******有限公司******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事务所
中标价格: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案件诉讼代理费收费:皖价服〔2013〕17号的50%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本公告自动转为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垚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转8647,******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港澳广场A座18层1801室
特此公示。
2025年2月12日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