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医院
******医院医保药品追溯码接口及改造和检验检查互联互通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医保药品追溯码接口及改造:
1、根据宁国市卫健委关于转发《宣城市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医保局将安排一定资金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奖补,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医保绩效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与2025年医保协议续签挂钩。
2、根据************医院应在入库和发药两个环节均完整识别追溯码并实时采集追溯信息。
3、我院his系统需进行相关接口和流程改造。
******医院检验检查互联互通接口及改造
根据省卫健委下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工作方案》及有关会议精神,宣城卫健委下达如下工作安排:
************医院平台、************医院于10月底前完成技术改造工作,并实现检验数据上传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服务中心智医助理系统调阅功能升级。
3、我院his系统及lis系统等需进行相关接口和流程改造。
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
******医院医保药品追溯码接口及改造和检验检查互联互通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理由如下: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承建,仅原系统承建商具备软件授权和技术改造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一条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西大道2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联系方式:巴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医院
******医院医保药品追溯码接口及改造和检验检查互联互通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院医保药品追溯码接口及改造:
1、根据宁国市卫健委关于转发《宣城市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医保局将安排一定资金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奖补,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医保绩效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与2025年医保协议续签挂钩。
2、根据************医院应在入库和发药两个环节均完整识别追溯码并实时采集追溯信息。
3、我院his系统需进行相关接口和流程改造。
******医院检验检查互联互通接口及改造
根据省卫健委下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工作方案》及有关会议精神,宣城卫健委下达如下工作安排:
************医院平台、************医院于10月底前完成技术改造工作,并实现检验数据上传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服务中心智医助理系统调阅功能升级。
3、我院his系统及lis系统等需进行相关接口和流程改造。
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
******医院医保药品追溯码接口及改造和检验检查互联互通接口及改造采购项目。理由如下: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承建,仅原系统承建商具备软件授权和技术改造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一条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西大道2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 址: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联系方式:巴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