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安徽省宁国市青龙湾水生态治理及乡村振兴发展EOD模式项目一期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GS-GC-GK-******)疑问回复如下:
问:根据招标文件P86页“九、项目退出机制:运营期内,青龙湾生态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投资情况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具体退出方式另行商定。” 请问:请明确具体退出方式?
答:项目建成并运营2年后,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允许社会资本联合体成员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但运营方股权不可退出)。合作期第8年末(建设期三年、运营期5年),施工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如果没有转让给联合体其他单位,且施工方所得项目公司分红收益经核算低于投资本金8%(不含建设期),则触发股权转让机制,由青龙湾生态公司一次性收购施工方所持项目公司股权,在合作期第9年和第10年分两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按股本原值+年化3.6%的投资回报,且不高于投标人报价的项目融资年利率),同时运营期已分配的股东分红和收益在支付股权转让款时予以扣除。
二、为便于投标人合理参加投标活动,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延期至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