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黄山路599号时代数码港3层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玖仟元整(589000.00元)
评审报价:伍拾捌万玖仟元整(58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3.8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绩溪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中共绩溪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委员会并提供专家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三、服务需求”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获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通过为止,其中《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中共绩溪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 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并按法定程序完成报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铫坤(组长)、夏经树、张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人民币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有限公司或******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2楼B区,联系电话:************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委员会
地 址: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2楼B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张工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