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保健院污水处理消毒粉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L******
二、项目名称:******保健院污水处理消毒粉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273,75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保健院污水处理消毒粉 |
1825瓶(1kg/瓶) |
273,75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六、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6:30******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悦洲广场4楼北区402(出电梯斜对面))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司邮箱:******。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悦洲广场4楼北区402(出电梯斜对面)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保健院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上排大岭路10号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悦洲广场4楼北区402(出电梯斜对面)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保健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