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011;
******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007;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洛河富县城区段河道清淤工程》已由富水发〔2025〕14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2.2施工标项主要******管理局段河道左右岸进行清淤,治理河道长度1879.4m,清淤量36.15万m3;
2.3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为:北洛河富县城区段河道清淤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注: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4 月 15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7 日 14 时 3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发布。
8.联系方式:
******监测中心
联系人:王小龙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荣荣 电 话:******
******办公室******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