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第四包(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保健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第四包(三次)(项目编号:裕FY2024F015-重1)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裕FY2024F015-重1
******保健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第四包(三次)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555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35.555万元。
******保健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第四包(三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再签一年。
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所投耗材产品对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7日(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4、售价:零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8 楼(开标室为:六安-开标13室 )
3、提交方式: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8 楼(开标室为:六安-开标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学校)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将军路3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振兴财富广场12楼12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399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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