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广德经开区长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编号:GDS-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服务团队最低人员数量及配置要求)”
人员岗位 |
数量 |
说明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2、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4、电气专业负责人: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电气工程师;5、暖通专业负责人: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6、造价专业负责人: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一级安装工程造价工程师; |
各1人 |
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标后服务团队最低人员数量及配置表”中列明人员配备情况,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更改为:
人员岗位 |
数量 |
说明 |
1、建筑专业负责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2、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4、电气专业负责人: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电气工程师;5、暖通专业负责人: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6、造价专业负责人: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一级土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 |
各1人 |
投标人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标后服务团队最低人员数量及配置表”中列明人员配备情况,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