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2幢1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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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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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国家储备林(一期)-林区道路-维修改造-仙霞镇高山口至大岭头段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龙城大街58号C座5层5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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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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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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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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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9.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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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薄鸿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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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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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ZMD-YK-GC-F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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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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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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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沟谷滑坡塌陷裂缝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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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沟谷滑坡塌陷裂缝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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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沟谷滑坡塌陷裂缝治理工程 ******有限公司肖家洼煤矿202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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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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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泗沥镇桃源路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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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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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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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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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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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和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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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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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04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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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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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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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云内动力工业园区东侧边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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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重庆市石柱县悦崃镇龙井滑坡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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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云内动力工业园区东侧边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大亚湾区监管场所边坡支护及截洪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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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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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建东街东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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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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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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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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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8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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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王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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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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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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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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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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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桥山南麓陕西富平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1年度项目施工及监理(第四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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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巢湖市银屏镇钓鱼村一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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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资源局桥山南麓陕西富平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1年度项目施工及监理(第四包) 2、河北省廊坊市三河东部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第3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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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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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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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有限责任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列暂列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3)⑥规定,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有限公司投标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陕西******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投标函中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北京******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未提供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7、******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27日-2024年7月3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吴工(招标人)、庾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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