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城区水利工程管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城区水利工程管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宁国市宁国大道桂冠花园2幢1001-1004号门面房
成交金额:19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9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城区水利工程管护 服务范围:本工程位于宁国市城区河道及堤防。该工程的主要管护内容为:对西津河宁港路桥至双河口段河道及两岸进行日常保洁、管理及维护;对城北防洪堤、双河西堤、刘村河堤、河沥溪堤、坞村河堤、双龙大堤、窑潭大堤进行砍灌、管护及日常保洁;对三处橡胶坝、七处水闸进行日常调度管理及维护等。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永红、贾雪梅、潘瑞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51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水利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街道宁阳中路123号、宁国市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水利局
地 ******街道宁阳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梁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汪女士
电 话:0563-******、******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