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汽车衡及30万吨/年高密度乙烯装置称重仪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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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1标段: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需求相匹配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集团(同一母公司控股)******集团(同一母公司控股)或与制造商存在控股、参股的相关证明文件。 2标段: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需求相匹配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集团(同一母公司控股)******集团(同一母公司控股)或与制造商存在控股、参股的相关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 1标段: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称重能力不小于100t的防爆汽车衡)。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应证明供货范围、称重能力、用户名称等信息、签订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技术参数的须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2标段: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称重仪表(平台秤))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应证明供货范围、用户名称等信息、签订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技术参数的须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c.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d.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注:由于兵器平台在公告发布时设置了“/”号等特殊符号禁止输入的规则,所以在兵器平台上发布的“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汽车衡及30万吨\年高密度乙烯装置称重仪表采购”名称中,实际为“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汽车衡及30万吨/年高密度乙烯装置称重仪表采购”,请知悉。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12月17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有限公司2号楼208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 地址: ******有限公司
- 邮编:
- 联系人: 蔡长纯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05室)、9层(903-915室)
- 邮编:
- 联系人: 孙阳阳、陈方飞、朱宏波、王巍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蔡长纯
- 地址: ******有限公司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