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财政局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发展贡献奖、亩均英雄奖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发展功勋、发展贡献奖、亩均英雄奖章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发展功勋评选办法》《宁国发展贡献奖评选办法》(宁办发〔2022〕70号)、《宁国市“亩均英雄”评选办法(修订版)》,组织完成开展2023年度宁国市发展功勋、发展贡献、亩均英雄奖评选工作。现采购“宁国发展功勋”金质奖章11枚,“宁国发展贡献”金质奖章20枚,“亩均英雄”银盘15枚。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财政局现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完成“宁国发展功勋”金质奖章11枚,“宁国发展贡献”金质奖章20枚,“亩均英雄”银盘15枚的制作供应。理由如下:
1.此次采购的奖牌为贵金属,不同于一般商品,为了确保质量,只能选择国家造币厂制作;
******有限公司的国家造币企业,有充分的实力完成这次奖章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采购的,该公司有现成的模具,制作时间短,加工费用较低;
******有限公司可以保质保量完成本次采购任务。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拟采用******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7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财政局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潘工,王工
联系地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2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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